陈国华,男,法学硕士,二级律师,商事仲裁员,1997年开始执业,擅长合同法、物权法和刑事辩护实务,并专证券和融资业务。发表《试析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》等11篇专业论文,并参与编写专著《劳动法实务疑难问题与应对》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陈国华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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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18199711695419
执业律所: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4号区连江路48栋御福名居B503
行政诉讼答辩状
答辩人×××, …… ( 写明名称、 地址、 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)。
法定代表人×××, …… ( 写明姓名、 职务等基本信息)。
委托代理人×××, …… ( 写明姓名、 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)。
因×××诉我单位…… ( 写明案由或起因) 一案, 现答辩如下:
答辩请求: ……
事实和理由: …… ( 写明答辩的观点、 事实与理由)。
此致
×××人民法院
答辩人: ××× ( 盖章)
××××年××月 ××日
( 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 )
附:
1、答辩状副本×份
2、其他文件×份
3、证物或书证×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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